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整合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丰富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学校创新创业导师(以下简称导师)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现开展“创新创业导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新设申请以及纳新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室新设申请
(一)申请条件
凡满足下列条件的导师,均可提出工作室新设申请。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热爱创新创业工作,具有优秀的教学理念和创新意识,扎实的专业知识、教学科研能力;
3.具有较为丰富的创新创业经历或具有一定的创业成果。
4.已选聘为山东科技大学创新创业导师。
(二)申请程序
申请新设的工作室主持人填写《山东科技大学创新创业导师工作室新设申报表》(附件1),提交所属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填写《山东科技大学创新创业导师工作室汇总表》(附件2),于9月29日前将附件1、2纸质版交至J14-21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xcy@sdust.edu.cn。
二、工作室纳新
学校即将启动2026年导师工作室纳新工作,已设立的工作室按照要求核对并补充《山东科技大学创新创业导师工作室一览表》(附件3),无学生且无纳新需求的工作室原则上予以取缔;新设工作室原则上应参加纳新,由各教学单位在《山东科技大学创新创业导师工作室一览表》(附件3)中添加填写,于9月29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xcy@sdust.edu.cn。
三、其他要求
工作室申报建设是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协助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导师进行申报。注重总结,打造特色。申报人应凝练特色、培育品牌,梳理现有资源,明确工作室建设规划,加强统筹设计,建设人才梯队。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86057078
附件:
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