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学院
学生教育与发展研究中心

关于组织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8 阅读次数:

各学院(系、部):

依据《山东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山科大发〔2021〕37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大创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立项1年期项目,合计929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36项、省级项目81项、校级项目87项、校级培育项目625项。(附件1、2)

二、检查内容

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项目研究存在的问题、困难及拟解决的对策、后期工作和研究重点等。

三、检查程序及要求

学校启用新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http://121.229.45.226:81/SDUST_CX/CXCY/SDUST)进行中期检查。系统操作详见《新版大创系统中期检查及项目变更、延期与中止操作手册》(附件3,简称“新系统操作手册”)。请各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学院管理员(各学院已备案大创工作联系人)登陆系统后尽快修改密码。

(一)系统提交(12月12日前)

1.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

由项目负责人在系统内提交《季度报告》、《项目成果》及《中期检查表》。审核流程如下:

(1)学生提交《季度报告》——指导教师审核;

(2)学生提交《项目成果》——指导教师审核;

(3)学生提交《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季度报告后学生方可提交)——指导教师审核。

2.校级培育项目

由各学院(系、部)(以下简称“学院”)自行汇总材料,无需在系统内提报。

(二)学院审核(12月15日前)

1.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

学院在系统内审核《项目成果》之后,组织中期检查答辩并提出改进建议,在系统内给出中期检查审核结果。

审核完成后,学院填写《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2023年12月)》(附件4)。

2.校级培育项目

学院组织中期检查,自行做好相关材料及评审意见备案,并填写《校级培育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2023年12月)》(附件5)。

(三)材料报送(12月18日17:00前)

1.学院将附件4、5电子版发送至dcjh@sdust.edu.cn(压缩为一个压缩包,命名为“XX学院2023年12月中期检查材料”)

2.附件4、5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交至创新创业学院(J14-210室),泰安、济南校区将签字盖章扫描版同电子版一并发送至dcjh@sdust.edu.cn。

四、项目变更、延期与中止

(一)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

1.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在中期进行变更、延期或中止的项目,须填报《立项项目信息变更申请单》(附件6),由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与其他纸质版附件同时送交创新创业学院。

2.变更项目须在系统内提交变更信息(详见“新系统操作手册”),审核流程为学生申请——指导教师审核——学院管理员审核——学校管理员审核。

(二)校级培育项目

校级培育项目的变更、延期与中止,由各学院审核备案。

五、其他事项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中期检查工作,对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有效,检查和验收程序公平、公正、公开。

2.对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予以中止。

3.为进一步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提高项目产出,对2023年中期检查合格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学校将进行评优。

中期检查工作安排简表:

时 间

工 作 程 序 及 内 容

学校

学院(系、部)

12月12日前

1.学生提交《季度报告》《项目成果》《中期检查表》;

2.指导教师审核完毕。

1.启用新版大创系统,关闭旧系统。

2.下发通知和操作手册。

12月15日前

1.学院审核《项目成果》;

2.学院组织中期检查答辩并提出改进建议;在系统内审核,并给出审核结果;

3.学院依据审核结果填写附件4-5;

4.中期变更项目在系统内提交变更信息,指导教师、学院进行审核。

解释答疑

12月18日前

学院提交附件4-6电子版和纸质版至学校。

汇总整理

12月22日前


审核、评优


联系人:戴老师(项目支持)

张老师(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86057849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