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学院
College of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30 阅读次数:

各学院(系、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和项目结题验收等工作的预备通知》要求,依据《山东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山科大发〔2021〕37号),现将2023年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一)项目类型

大创计划实行项目制管理,分别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种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类别

项目类别分为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1.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山东省在“省创计划”中择优推荐“国创计划”,其中重点支持项目不超过上一年度“国创计划”立项项目总数2%。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可根据《2023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申报重点支持领域项目。

2.一般项目。未被列为“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的项目均为一般项目。

二、参与人员

(一)本次“大创计划”立项申报对象为2020-2022级(含五年制2019级学生)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考虑项目实施周期等因素限制,2024届毕业生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

(二)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以团队形式联合申报,每个团队组成人员应报满6人,要求成员组成基本稳定,专业、能力结构较为合理。每位学生同一学年原则上只能参与一个项目,成员结构合理的项目优先立项。

(三)项目须确定至少一名山东科技大学创新创业导师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设计实施方案。校外导师参与指导或共同指导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学校推荐至“省创计划”的项目,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四)由于结题验收尚未进行,有在研项目的指导教师可先指导项目立项申报,同时积极推进在研项目结题,结题验收后,指导教师指导的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

(五)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项目以指导教师所在学院(系、部)(以下简称学院)为归属单位;指导教师所在单位为职能部门的,项目归属创新创业学院,推荐校级名额根据申报数量按比例确定。指导教师调动、离职的,所指导项目归属不变。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数量

1.各学院立项总数应不低于“校创培育计划立项数”,自行组织专家评审,根据“校创计划推荐名额”(附件2)择优进行推荐。

2.若各学院申报校创培育计划高于学校要求,可考虑适当增加“校创计划推荐名额”。

3.学校组织“校创计划”评审,遴选300项左右予以立项,并择优推荐申报“省创计划”。

4.各学院对“校创培育计划”项目的平均支持经费每项应不低于1000元。

(二)申报流程

1.“大创计划”立项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学生登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dcxm.sdust.edu.cn/)填报项目信息。

2.学生用户初始账号和密码均为学生学号。青岛校区指导教师初始密码和账号为“99+工资号”;泰安校区、济南校区教师初始密码和账号为教师工资号。各单位大创计划工作人员负责学生账号和指导教师的信息添加与修改。

3.“校创培育计划”经学院评审后,学院系统管理员在系统内提交审核意见,推荐至“校创计划”的项目,选择“通过”;立项“校创培育计划”的项目选择“不通过”,并填写“校创培育计划”审核意见。

4.学院系统管理员在系统中审核完成后,填写《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3),《2023年院创计划立项情况数据统计表》(附件4),并于6月8日17:00前将纸质版交至创新创业学院(行政楼21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cjh@sdust.edu.cn,邮件名、附件名分别命名为“**学院-2023项目信息表”、“**学院-2023院创计划统计表”。

四、“省创计划”项目评审专家推荐

(一)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通知要求,2023年省级大创项目继续采用各校专家互评的方式进行。学校继续推荐评审专家参加省级大创项目评审工作。

(二)评审专家推荐范围及数量。推荐的评审专家应为获校级及以上立项建设的大创项目指导教师,且自愿参加省级大创项目评审工作,能按时认真完成评审任务。每学院推荐的评审专家数量不低于2023年本学院推荐“校创计划”数量的1/2。

(三)推荐评审教师信息填报。请各学院于6月7日前提交推荐专家信息表电子版至dcjh@sdust.edu.cn(附件5),邮件名、附件名为“**学院-2023年推荐评审专家信息表”。

五、大创立项时间安排

学校

学院(系、部)

526-66

学院进行“院创计划”立项申报和评审,根据立项限额表确定推荐“校创计划”项目

1.大创计划训练营

2.下发立项答辩通知。

67-8

1.学院管理员在系统内填报审核信息。

2.提交推荐“校创计划”的项目信息表。

3.提交“院创计划”立项情况数据统计表

4.通知推荐项目负责人立项答辩。

5.学院组织推荐“省创计划”项目评审专家。

69-11

协助组织“校创计划”立项答辩。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校创计划”立项答辩评审。拟立项项目公示。

612-13

1.组织学生对拟推荐“省创计划”项目进行修改。

2.提交推荐评审专家信息表电子版(附件5)。

对学院拟推荐“省创计划”项目的修改进行指导帮扶。

614-15

学院下载拟推荐省创项目立项申报书,签字、盖章、扫描后提交电子版。

立项申报书统一盖章,提报省里。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大创计划”立项与管理工作,本着“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扎实做好组织工作。大创计划工作人员要及时在系统内关注申报进程,落实好本学院的大创计划工作任务。

(二)各学院可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组织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各学院应加强“校创培育计划”建设,提供政策、资金等各方面支持,调动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四)各学院应对申报资料真实性严格把关,审核程序透明公开,坚决杜绝他人代写申请书,确保申报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创新创业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戴老师;联系电话:86057849  

附件:1. 2023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2. 2023年大创计划各学院立项限额表

3. 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

4. 2023年“院创计划”立项情况数据统计表

5. 2023年“省创计划”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