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学院
College of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关于推荐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8 阅读次数:

各学院(系、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项目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2116号)安排,现组织我校年会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会主要内容

(一组织开展学术交流。遴选参加“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学生的学术论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二成果展示交流。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三)推介大学生创业项目。遴选“国创计划”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二、推荐要求

1、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大创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推荐。学术论文格式要求为中文,已在外文期刊发表的,需用中文重新整理和撰写(见附件1)。已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须提交含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原文的扫描件以及论文原文word,标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项目(项目批准号)”者优先。

2、改革成果项目:要求第一完成人是参加“大创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推荐。申请或获得专利的项目,专利申请人或发明人须有参加项目的本科生。

3、创业推介项目:要求项目主要完成人是“大创项目”的本科生(或已经毕业4年内的毕业生)。创意团队、初创企业或成长企业的团队负责人或企业法人参加过“大创项目”

4、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详见附件2

三、推荐项目数量

各学院(系、部)从往年立项的“国创计划”项目中,推荐不少于1个项目。已在往届年会上交流过的项目不再推荐。学校将组织专家依据评审标准对各学院(系、部)推荐项目进行评审(附件3),择优推荐2项。

列入学校推荐范围的项目,推荐学院在2021年的大创计划立项中申报限额增加5项;项目入选年会的申报限额增加10项;改革成果项目在年会期间获得“我最喜爱的项目”“最佳创意项目”的申报限额增加20项。

四、推荐方式

请各学院(系、部)根据推荐类别填写《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项目推荐信息表》(附件456),于52112:00之前将相关材料及推荐信息表的盖章扫描版发送至scjyk@sdust.edu.cn。入选项目于25日之前完成网上填报。咨询电话:8605784917863970038

 

附件1: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格式要求

附件2: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

附件3: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评审标准

附件4: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

附件5: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改革成果项目推荐意见表

附件6: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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