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学院
College of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关于选聘山东科技大学创新创业导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8 阅读次数:

各单位、各学院(系、部):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体系,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充分发挥校内外创新创业智力资源的引领带动作用,拟面向校内外选聘山东科技大学创新创业导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管理

1.学校建立创新创业导师库,按照统一规划、择优聘用、分类管理的原则,对导师进行动态管理。

2.创新创业导师的培训组织、服务和日常管理工作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

3.导师分为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面向校内外人员公开选聘,聘期为2年。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愿意贡献时间、精力、智慧和经验,热心致力于创新创业教育,帮助学生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

3.有较强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服从相关安排,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创新创业指导和服务活动,并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胜任导师职责。

5.征得本人所在单位的同意。

(二)校内导师选聘具体条件

校内导师的选聘在符合基本条件(二、(一))的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好创新性成果、热心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成长,师德师风良好,学术道德高尚。

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在创新创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理论或实践基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两年主持过创新创业教育类校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

2)独立或首位指导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并结题。

3)近两年发表过创新创业相关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4)近两年承担过学校认定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5)独立或首位指导学生在学校认定B类竞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A类竞赛中获得校级二等奖及以上成绩。

6)获得省级及以上称号的创新创业导师。

7)获得省级以上相关培训资质的创新创业培训师。

8)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空间并提供指导和服务,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校外导师聘用具体条件

校外导师的选聘在符合基本条件(二、(一))的同时,还应在创新创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理论或实践基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创办或管理企业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或专业特长的知名企业家、中小企业创业者。

2.熟悉企业管理、市场运作、技术创新、行业趋势、人才战略,对科技、经济、市场发展有预判能力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3.具有资金、技术、市场、人才等资源的投融资机构、管理咨询机构的资深行业专家。

4.创新创业政策、具有比赛项目评审经验或对创新创业项目成果有投资遴选经验的专家学者。

三、导师职责

(一)校内导师聘期内应为学校或以学校名义完成基本职责及至少一项其他职责。

1.基本职责

独立或首位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结题。

2.其他职责

1)主持创新创业教育类校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

2)承担学校认定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教学任务。

3)独立或首位指导学生在学校认定的B类竞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A类竞赛中获得校级二等奖及以上成绩。

4)开设创新创业讲座。

5)发表创新创业相关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6)参与校级创新创业比赛评审。

(二)校外导师岗位职责

校外导师聘期内应为学校或以学校名义完成基本职责及至少一项其他职责。

1.基本职责

开设创新创业讲座。

2.其他职责

1)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结题。

2)指导学生在学校认定的B类竞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A类竞赛中获得校级二等奖及以上成绩。

3)参与校级创新创业比赛评审。

4)为学生创新创业的项目注册、融资、法律咨询、人力资源、营销策略、生产技术研发和财务管理等方面提供服务指导和资源支持。

5)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政策咨询、经营运作、团队建设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协助解决实际困难。

四、导师权利

(一)获得山东科技大学创新创业导师聘书。

(二)开设讲座时根据相关规定获得劳务报酬,校内导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计入教学工作量。

(三)参与评选年度优秀创新创业导师。

(四)优先参与项目路演、创新创业交流活动及研讨项目。

(五)优先参加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培训。

(六)导师所在企业享有优先安排人员招聘的权利。

五、选聘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情况填写《山东科技大学校内创新创业导师申请表》(附件1)、《山东科技大学校外创新创业导师申请表》(附件2),推荐单位审核无误后填写《山东科技大学选聘创新创业导师汇总表》(附件3),于61111点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行政楼218),电子表格压缩后以“单位名称+2021创新创业导师选聘材料”命名,发送至scjyk@sdust.edu.cn

(二)学校对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评议后公示。

六、工作要求

创新创业导师是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发挥重要作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严格审核、积极推荐,遴选出符合条件的本单位教师以及有长期合作关系的企事业单位专家参加选聘。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6057849  17863970038 13589338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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